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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质量标准

在几乎所有实行装运前检验计划的产品中,都非常谨慎地接受买方的要求,无论何时知道,作为检验的基础。在许多情况下,如果买方的要求是通过经批准的鞋类或手工艺品样品了解的,则根据批准的样品进行检查。但是,对于涉及安全的物品,例如电缆和导体,只采用了印度或进口国的国家标准。对于涉及健康危害的商品,例如鱼类和渔业产品,则遵守进口国适用于这些产品的成文法。这种特殊方法被认为非常实用,有助于出口商保持其产品质量。为了采用或制定技术规范,与贸易和工业以及其他组织(如印度标准协会和营销和检查局)进行了详细讨论。在某些情况下,仅为特定目的规定了最低规格,例如,在脱油米糠的情况下,装运前检查必须进行熏蒸。

已经采用的装运前检验计划的程序细节是与贸易和工业代表密切合作和协商制定的。在制定这些详细程序时,会考虑现行的贸易惯例,并咨询包括海关当局在内的相关政府部门。此后,根据《出口(质量控制和检验)法》以检验规则的形式通知一般检查程序,征求公众意见。这些通知载有装运前检验计划的建议,还通过印度大使馆/贸易代表团向重要的外国买家分发,征求他们的意见。出口检查局官员根据他们收到的意见,与业界和工业代表讨论计划的细节。在许多情况下,如现行贸易惯例有此需要,该计划首先是在自愿的基础上推出的,为期约3至6个月;只有在此之后,它才成为强制性的。所有装运前检验计划都定期审查,以跟上技术发展并确保质量的持续改进。

已经为被纳入强制性装运前检验计划的每种商品或商品组设立了上诉小组,以便任何人。谁对检查机构拒绝为其产品提供出口证书感到不满,可以向专家组提出上诉并要求纠正他的冤情。

目前,印度出口委员会、印度标准协会、印度统计研究所、国家生产力理事会、印度质量控制协会和印度外贸研究所负责提高对质量控制问题的认识。这些组织举办研讨会,负责提高质量以及制定和执行标准。

某些有助于生产优质商品的立法措施包括《防止食品掺假法》、《药品法》和根据《基本商品法》颁布的《水果产品管制令》。虽然这些法案对出口没有直接影响,但它们确实有助于提高印度制造商的质量意识。

与出口直接相关的法律是1963年《出口(质量控制和检验)法》、《纺织委员会法》、《根据ISI认证标志法进行货物认证法》和《农产品(分级和销售)法》。自1963年《出口(质量控制和检验)法》实施以来,在强制性质量控制和装运前检验领域有了明显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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